近日,我市出台《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通告》,标志着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全面开展。 凡具有我市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的城乡居民(含持居住证在我市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大中院校的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只能选择参加政府开展的一种类型基本医保,禁止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 缴费标准方面,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3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5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 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方面,特困供养人员(包括农村的“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参保个人缴费由财政资金或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个人先按照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全额缴费,再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资助部分于2021年3月底前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支付给本人。 退役士兵(应届外省回渭南市大学生、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等其他群体参照执行),2021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按照每人每年280元的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2021年7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按照每人每年830元的参保筹资标准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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