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坚持把培育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县域经济发展。据悉,今年该县共利用民间投资建成各类项目28个,完成投资12亿元;再建项目17个,投资总额11亿元;拟建项目23个,拟投资总额8亿元。
今年,该县制定出台了《白水县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试行)办法》,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财政、经发、中小企业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程为民间投资提供管理和服务。全面开放民间资金市场准入领域,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准入和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行业领域外,均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完全进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宽民间投资创业条件,允许新设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分期投入;允许智力成果作为注册资本;放宽民营企业登记条件和名称限制。县内民营企业和外来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同等对待;县财政预算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对民间资本新办企业,县得部分5年内以奖代补全部返还企业;成立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完善了民间投资信用担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