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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首席记者 井朝阳)记者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以涉嫌受贿委托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关于许可对渭南市三届人大代表刘天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渭南市人大常委会24次会议予以许可。 
据介绍,案发前,刘天运任渭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渭南市农业局局长。
据了解,今年7月份,刘天运因涉嫌在陕西省人达股份有限公司圈地中违纪、违法被中纪委“双规”。陕西省人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陕西省一家民营控股的农场生产经营企业。从2002年到2005年间办理了102份林权证,这些林权证涉及土地面积最大的10678.95亩,最小的3.3亩,总面积5303公顷,合计53平方公里。并以此招商引资、抵押贷款,参与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该公司在“抢救性重组”上市公司秦丰农业的大股东——陕西省种业集团的过程中,操作程序不规范,出现多处违规,在入主“托管”两年后被责令退出。而在招商引资时自称“中国最大地主”的人达公司董事长王忠信也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批捕。刘天运时任大荔县县长,将如此大面积的土地化整为零发林权证是为了规避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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